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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閉路電視、錄影機等設備放映影片、錄影帶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或票價者,如屬專門提供錄影節目帶播映、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從事娛樂活動,並收取費用之場所(例如:MTV、KTV、卡拉OK店),應課徵娛樂稅。(財政部115.5.22台財稅字第1150456667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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