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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標題名稱
休閒運動場館附設電子遊戲機台,應申報課徵娛樂稅!
發布日期
2025-06-24

    近年來運動風氣盛行,許多民眾選擇前往室內休閒運動場館活動健身,大雄也跟風開了間羽球館,經營幾個月來,門可羅雀;朋友建議在館內擺放「電子遊戲機」,可增加人氣並提高顧客消費意願,大雄覺得可行,於是擺放夾娃娃機、電子投籃機,供顧客在運動之餘還能打發時間,生意果然大有起色!但沒多久便接獲財稅局輔導課徵娛樂稅的通知,這究竟是為什麼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經營保齡球館、羽球館、撞球場及室內攀岩場等休閒運動場館,雖不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不用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但如果在場館內放置夾娃娃機、電子投籃機、電子飛鏢機或寶可夢(Pokémon)等遊戲機台供人娛樂,就要課徵娛樂稅,業者必須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開業登記及代徵手續。

    該局提醒業者,擺放電子遊戲機之營業人,即為娛樂稅代徵人,應於開業前辦妥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新臺幣15,000元至15萬元或所漏稅額5倍至10倍之罰鍰。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訊息,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或利用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tntb.gov.tw)項下查詢。

 

發稿人:宋先生            電話:06-5981110分機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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