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標題名稱
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網路申辦e點通
發布日期
2026-03-17
陳小姐來電詢問房屋租約到期不再作營業用,最近收回自住,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是否有快速的申辦方式呢?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可多加運用網路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該項申請免用自然人憑證,手機點一點即可完成申請,並可查詢審核進度,系統24小時不打烊,方便又快速。
財稅局進一步補充說明,房屋能否享有「自住住家用」稅率優惠,關鍵在於實際使用情況與持有戶數,若房屋無出租、無營業用途,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同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全國持有房屋在3戶以內,即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若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未超過規定金額,還能適用1%優惠稅率。
財稅局提醒民眾,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請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遇假日順延,今年3月23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經核定後使用情形未再變更者,以後免再申報,民眾如有疑義可向所在地稅務局諮詢,別讓應得的權益睡著囉!
發稿人:張小姐 電話:06-5981110分機2301
發佈者: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更新時間: 2026-03-11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