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標題名稱
4/30前未繳就要多付錢!使用牌照稅逾期最高加徵10%
發布日期
2026-04-23
您的使用牌照稅已繳納了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各位車主,今(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如果家裡有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尚未完成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已申請以電子郵件接收繳款書的納稅人,別忘了至電子信箱收取繳款書。
財稅局說明,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星展、匯豐及渣打銀行除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自動櫃員機(ATM)繳納,亦可使用手機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快速完成繳稅,或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查詢並繳納,或至便利商店使用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繳納,亦可至該局各分局或臺南、新營、麻豆監理站的「使用牌照稅服務專櫃」補發。
該局提醒,逾期未繳納者,每超過3日按應納稅繳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會被移送強制執行。欠稅車輛如經查獲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還會被加處罰鍰,請各位車主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
發稿人:潘小姐 電話:06-2160216分機1389
發佈者: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更新時間: 2026-04-22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