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標題名稱
房屋拆除要及時申報註銷稅籍,以免被計入全國歸戶戶數喔!
發布日期
2026-06-09
近日常接獲民眾詢問明明只有一間房屋,為什麼不是按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課徵房屋稅?一查才發現原來是已拆除的房屋未申報註銷稅籍,而影響適用的稅率。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適用全國單一自住應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有1戶房屋,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辦竣戶籍登記。因此房屋如有已拆除未申報,該戶就會計入全國歸戶戶數,導致不能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避免影響自身權益,請記得房屋拆除後申請註銷房屋稅籍。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屋拆除後應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註銷房屋稅籍資料,經查證屬實後,自申報拆除當月起停止課徵房屋稅。若房屋於課稅所屬期間之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2月末日止拆除並完成申報,拆除前的當期房屋稅仍應繳納,但就不會計入當年期全國持有戶數。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訊息,歡迎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發稿人:姚先生 電話:06-7224178分機5106
發佈者: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更新時間: 2026-06-04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