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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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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期限
貼印花稅票-應稅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足
彙總繳納-每單月15日前
憑證繳納
-依開立繳款書之繳納期限
繳稅的人
立約或立據人
節稅方向
收取價金時(例如:借貸、租賃保證金、租金等)要求對方以匯票、本票或支票支付,並在收據上寫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則該收據就可免貼印花。
收受政府機關公庫支票,在收據上寫明「領取票據」字樣,就可免貼印花。
存款利息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客戶本人帳戶,可不必負擔印花。
由受款人逐期蓋章並註明款項收訖的房地產買賣私契,以收取票據及註明票據名稱、號碼方式處理,可免貼印花。
同一合約具有2種以上性質,稅率不同時,分別訂定合約,可分別適用稅率貼印花。
工程合約造價與營業稅分別寫明或寫明包含營業稅,可按工程造價或扣除營業稅額後的金額貼印花。
更新時間: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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