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
稅率
應稅憑證類目 | 說明 | 稅率 | 貼花義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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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錢收據 | 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等,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 4/1000 | 立據人 |
承攬契據 | 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 | 1/1000 | 立約或立據人 |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 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 1/1000 | 立約或立據人 |
買賣動產契據 | 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 每件4銀元 (新臺幣12元) |
立約或立據人 |
罰則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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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貼印花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
未註銷印花或註銷不合規定者,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
印花揭下重用者,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 |
更新時間: 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