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檢附證件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情形變更申報(請)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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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稅: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二、地價稅: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
一般:7天 會勘:18天 |
地價稅減免申請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一般:5天 會勘:14天 |
地價稅道路(或騎樓)用地申請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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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騎樓用地: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道路用地:地籍圖影本。 |
一般:7天 會勘:15天 |
地價稅工業(廠)用地申請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 一、建廠期間:
應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用途)及其他相關文件。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 二、建廠完成後: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照或其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 |
一般:7天 會勘:15天 |
地價稅加油站、停車場用地申請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 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行政院專案核准之有關文件及使用計畫書圖或組織設立章程或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 一般:7天 會勘:15天 |
土地使用符合課徵田賦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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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 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15天 |
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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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義務人: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二、繼承人
三、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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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
更新時間: 2025-02-19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