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試算
說明:
- 契稅條例第13條規定,第3條所稱契價,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但依第11條取得不動產之移轉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者,從其移轉價格。
- 本表僅供試算之用,不做任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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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
申報契稅金額 (房屋評定現值)×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 ﹦應納稅額
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
※買賣、贈與、占有-稅率6%。
※典權-稅率4%。
※交換、分割-稅率2%。
契稅種類適用之稅率:
※買賣、贈與、占有-稅率6%。
※典權-稅率4%。
※交換、分割-稅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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