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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自動報繳稅額試算title

注意事項:

  1. 本試算依「娛樂稅預估稅額試算-自動報繳」範例規則計算,試算結果僅供參考。
  2. 娛樂稅額依營業總額、娛樂稅率與減免註記計算;5% 且無減免時分母加計 5%。
  3. 如期繳納稅款給予 1% 獎勵,於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4. 稅額及獎勵金不足新臺幣一元及每件稅額尾數不足新臺幣一元之部份,均予以捨去。

試算資訊填寫

課稅方式
營業總額:尚未輸入
請輸入營業總額。
營業項目*
娛樂稅率:尚未選擇
請選擇營業項目。
請選擇營業項目細項。
請選擇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細項。
減免註記*
請依是否符合文化部認可藝文活動減半選擇。
請選擇減免註記。
營業稅率*
目前適用:請先選擇營業項目、營業稅率與減免註記
請選擇營業稅率。

試算結果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

娛樂稅額
0 元
扣領獎勵金
0 元
應納娛樂稅額
0 元
說明:
  1. 本表僅供試算之用,不做任何證明。
  2. 如期繳納稅款者,按代徵稅款金額給予1%獎勵金(計算至元為止),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3. 稅額及獎勵金不足新臺幣一元及每件稅額尾數不足新臺幣一元之部份,均予以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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