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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性標題0 信用卡網路 / 電話語音繳稅


適用稅目別:

  1. 查(核)定開徵稅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補徵)、娛樂稅(自動報繳除外)。
  2.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大額繳納及娛樂稅自動報繳、臨時公演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 各稅違章罰鍰。
  4. 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之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5.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6. 前項各款之分期繳納案件免加計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息金額之分期案件。

適用期間:

  1. 除娛樂稅核定及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需於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繳納外,其餘各稅皆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
  2.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與地價稅(不含移送執行、使用牌照稅歸戶及分期繳納稅捐案件),逾繳納期間,併同應加徵之滯納金,於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0日24時前,可透過網際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手續費:

是否需支付服務費,請洽各發卡機構。

適用對象:

  1. 申報自繳稅款: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
  2. 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

繳納方式:

透過網際網路

進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依畫面說明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 資料可由繳款書上查得 ),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税程序。

線上查繳稅

1.利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查詢全國當期簡易繳款資料,如未繳納者,點選電子繳稅,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即可線上繳稅。

2.限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經申報隨時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稅款查詢繳納(逾期未繳案件僅提供查詢功能)。

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

掃描繳款書的QR-Code進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畫面會自動帶出繳款書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及期別代號等,選擇繳稅方式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及有效年月確認付款取得授權碼完成繳稅程序。

透過電話語音(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

1.語音電話請撥412-1366。

 (1)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6。

 (2)國外地區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886-2(或4)。

2.服務代碼請撥166#。

3.選擇欲繳納稅目代號: 地價稅按「 4 」 、房屋稅按「 5 」、汽機車牌照稅按「 6 」、其他按「7」。

4.選擇「使用信用卡繳稅」按「 1 」 。

5.繳款書上查得選擇繳納之稅項: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一位英文字母請轉換成為二位數字總計應輸入11碼數字)跟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等資料,等語音回報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税程序。

身分證統一編號英文字母轉換數字對照表

注意事項:

      該筆稅款授權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更新時間: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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