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裝飾性標題0 政風工作簡介


    本局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設置政風室,掌理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政風業務,並受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及法務部廉政署指揮監督。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政風機構掌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廉政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其他有關政風事項」等業務。


更新時間: 2020-02-05

頁尾功能連結

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