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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案簡介


一、案名: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BOT案

二、促參案計畫緣起及目的:

  • 緣起:本案啟案即適逢促參2.0修正期間,臺南市政府評估選定開發基地位於南臺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區,地點接近鐵路地下化後增設之南臺南車站,自105年區段徵收完成配地迄今,尚未開發利用。為能加速活化利用該精華地區之大面積市有土地,經盤點公共建設需求項目及評估政策需求,爰依促參法規定,由政府提供土地,以新建、營運、移轉(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辦理。期許在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前提下,引入民間創新能力、資源與效率,新建營運大型室內體育場館及文教設施,結合運動、文教與休閒的複合式公共建設,成為全市型地標,提供多元服務,滿足市民及不同族群需求,進而帶動整體區域發展,創造民眾、民間機構、政府三贏局面。
  • 目的:臺南市政府為引入全市型及複合式公共建設,包含興建大型室內體育場館、 具教育功能之相關文教設施, 創造多元加乘效益,於東區南臺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區之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27 、 27-1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引進民間投資公共建設方式辦理興建營運移轉 (BOT ),期透過民間資源、創意及效率,促進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加速興建公共建設,滿足市民需求,增加就業機會與活絡商業活動,進而帶動區域整體發展。

三、公建開發項目內容簡述

(一)運動及附屬設施:

1、至少可容納20,000 席位的大型室內體育場館。
2、體育項目以籃球為主,並得辦理其他符合國際賽事室內運動設施,其中籃球、桌球、羽球等設施規範應達國際性標準,同時應能兼作多功能展演空間 ,及其他必要之附屬設施。

(二)文教及附屬設施:

應有具文化、教育功能之展示場所,或有解說、訓練、展演、研發等相關設施,及 AI 、機器人等智慧學習及探索體驗館內容和科普教育內容及其他必要之附屬設施。


更新時間: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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